今年12月4日
是第十二個國家憲法日
12月1日至7日是第八個“憲法宣傳周”
2025年“憲法宣傳周”主題為
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
推動憲法深入人心


2014年11月1日,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作出決定,將現(xiàn)行憲法通過、公布、施行日期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。
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意義
設立“國家憲法日”,是一個重要的儀式,傳遞的是依憲治國、依憲執(zhí)政的理念。
設立國家憲法日,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,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,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、憲法至上、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。
設立國家憲法日,也是讓憲法思維內(nèi)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。權力屬于人民,權力服從憲法。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,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。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。
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
“十二個堅持”
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;
堅持以人民為中心;
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;
堅持依憲治國、依憲執(zhí)政;
堅持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(xiàn)代化國家;
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;
堅持依法治國、依法執(zhí)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進,法治國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會一體建設;
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、嚴格執(zhí)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;
堅持統(tǒng)籌推進國內(nèi)法治和涉外法治;
堅持建設德才兼?zhèn)涞母咚刭|(zhì)法治工作隊伍;
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“關鍵少數(shù)”;
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(guī)治黨有機統(tǒng)一。
憲法與國家前途、人民命運息息相關。圍繞依憲治國、依憲執(zhí)政,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不同場合強調(diào),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(xiàn),豐富和發(fā)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,也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(xiàn)代化指明了根本路徑和努力方向。
讓我們一起尊崇憲法、學習憲法
遵守憲法、維護憲法、運用憲法
攜手創(chuàng)造美好未來!